藥典委:原子熒光光譜法標準草案公示 含3種測定方法
近日,國家藥典委擬制定《中國藥典》原子熒光光譜法標準,發布并公示“原子熒光光譜法標準草案”(以下簡稱《草案》)。
原子熒光光譜法是基于蒸氣相中待測元素的基態原子吸收光源輻射后,激發出具有熒光的特征譜線,根據熒光強度進行定量分析的一種儀器分析方法。一般通過比較對照品溶液和供試品溶液中待測元素的熒光強度,計算供試品中該元素的含量。
《草案》的方法適用于可形成氫化物、原子蒸氣態或揮發性化合物的元素,如砷、汞、硒、錫、鉛、鉍、鎘、鍺、銻、蹄、鋅等元素的微量至痕量檢測。
《草案》的內容包括:對儀器的一般要求(激發光源、原子化器、蒸氣發生系統、光學系統、檢測系統)、干擾和校正、供試品溶液的制備、測定法(單點法、標準曲線法、標準加入法)、檢測限及定量限等。《草案》對于中藥材、中 成藥、化學藥品及輔料中部分重金屬元素的限度檢查及含量測定均有適用性。
以下是通知原文:
關于原子熒光光譜法標準草案的公示
我委擬制定《中國藥典》原子熒光光譜法標準。為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適用性,現將擬制定的原子熒光光譜法標準公示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詳見附件)。公示期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請認真研核,若有異議,請及時在線反饋,并附相關說明、實驗數據和聯系方式。來函需打印后加蓋公章,個人來函需打印后本人簽名,并郵寄至我委通訊地址。
公示期滿未回復意見即視為對公示標準草案無異議。
聯系人:徐昕怡、朱冉
電話:010-67079522、010-67079581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法華南里11號樓 國家藥典委員會辦公室
郵編: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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