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在特定條件下確定廢物瀝濾行為的一種方法學,以便解決定義的問題。這適用于處置和回收場景。NOTE 1 恢復是歐洲廢物法規中定義的術語[1,3]。它包括再利用和再循環。!廢物的范圍包括所有類別的廢物,例如 municipal waste, extractive industry waste等。
考慮到直接影響廢物釋放成分的外部條件。廢物處置或回收地點瀝濾出的成分遷移到周圍環境中的影響不被考慮。毒理學對人類或生態對動植物次生影響的評估也不被考慮。NOTE 2 對于復雜的場景和廢物的知識可能有限,從而限制了為定義的問題提供明確解決方案的能力。例如,可能是復雜廢物混合物的土地填埋或預測 extractive industry 廢物的酸生成行為。